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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2024年大台乡等十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2024年大台乡等十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农函[2024]57号、阜发改招标核[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立启工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阜平县2024年大台乡等十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四标段施工;2.1.2建设地点:大台乡坊里村、东板峪店村、大连地村;平阳镇康家峪村;天生桥镇龙王庙村、北栗园铺村;王林口乡董家口村、前岭村;吴王口乡吴王口村;台峪乡营尔村;2.1.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内容。2.1.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2.1.5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将材料、设备采购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40%)委托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的采购意向协议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3.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0:00至2024-04-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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