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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零碳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1)负碳产业园区(负碳设施大棚,智慧阳光温室,零碳生态站,其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2)设备设施维护改造提升(3)土壤土质提升改造(4)数字化农业检测系统2.建设模式:该项目按照 EPC+O 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及后期运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4.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承包运营期:15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按照EPC+O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设备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运营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原有资质投标)。(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资格要求:(1)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5.本项目评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办理场地预约手续时,应选择“省内远程评标”,应当结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和设置评标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小时,应当按照副场专家多于主场专家原则,合理设置主场专家数量。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提供四表一注。(注:2023年3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6)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7 09:00至2024-04-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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