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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农场天鹅村活动室新建、蔬菜大棚维修等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农场天鹅村活动室新建、蔬菜大棚维修等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海安农场天鹅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市海安农场天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农场天鹅村;
(2)招标范围:施工;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1 施工 323764.9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f.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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