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再生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曙区再生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海曙区再生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
本合同签订起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止 |
4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任一资质即可:(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行业(给水或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7日9:00 至2024年04月12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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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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