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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姚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G15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全长58.7公里(K1416+000宁波北互通至K1474+700杭州湾新区西收费站);G1504宁波绕城东段,全长44.4公里(K11+474九龙湖互通至K55+899姜山北互通);S20穿山疏港高速,全长33.5公里(K0+000好思房互通至K33+492穿山港区);G1523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全长46.9公里(K0+000云龙互通至K46+928象山互通);S8慈余高速,全长23.2公里(K1+040-k24+209余姚西);G1523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全长47.7公里(K46+928象山互通至K94+662青山港大桥)S23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石浦至新桥段,全长17.5公里。

2.3招标控制价:17700000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需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2.7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委托管理单位划分的区域各1名)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招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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