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9-510723-04-01-273646】FGQB-0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诚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绵阳诚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510723-04-01-273646】FGQB-0130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工程地点:盐亭县城北片区
建设规模:整治弥江河污染河道13公里、防洪堤坝工程20.14公里、防洪河堰工程6处、排洪工程3处、3公里的生态屏障建设等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数字化智慧水利平台、停车场 8200 平方米等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勘、详勘)、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编制工作以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内容。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3年或5年),即/年至/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0~3个)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7日00:00至2024年04月11日23:59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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