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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筹措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洛阳腾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副食品采购项目,副食品通常包括肉类(牛羊、猪肉及禽肉等);蔬果类(蔬菜、水果等);禽蛋类(鸡蛋、鸭蛋等);饮品类(饮料及奶制品);水产类(鱼虾等);于调及其他类(豆制品、干菜、食用菌、调料等);食用油(非转基因);杂粮等。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1400.00万元;其中:一标段栾川片800.00万元,二标段车村片600.00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7、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1)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且我方已完成下年度副食采购配送招标与签约后,合同自行失效,若我方在服务期满后未完成新一轮招标与签约,双方可续签临时合同至我方完成新一轮招标(以中标后签约时间为准),相关条款仍按本合同执行。

2)为尽快确保副食配送供应顺畅高效,合同设定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内,除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故意断供且不及时整改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保障的情形外,属于双方相互磨合问题,且乙方第一时间积极整改的,将不给予乙方罚款等处罚。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正常执行。

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可持续服务,考核满意度不达标,限期5日内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结束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8、交货地点:(请登录)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申请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申请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证明)、配送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保障设施(提供自有冷库的产权证明或冷库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相关服务人员健康证及社保证明(配送人员、分拣员、司机等);

2.4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声明);

2.5申请人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0至2024年3月)社保证明;

2.6申请人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申请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7申请人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8申请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的业绩合同(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公告网站截图);

2.9申请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申请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法规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1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2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3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网页版截图)。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含实地考察)。

(1)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

(2)通过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统一接受招标人实地考察;通过招标人实地考察的申请人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未通过招标人实地考察的申请人认定为不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

(3)若各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则该标段废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24:0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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