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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公园(嘉兴段)建设项目二期——梅湾街改扩建(扩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运河文化公园(嘉兴段)建设项目二期——梅湾街改扩建(扩建工程) 已由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嘉发改项[2023]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311-330400-04-01-531562 ,招标人为 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区,东至环城河、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禾兴南路、北至环城南路(详见用地红线图)。

2.2建设规模:包含新建地上8幢多层建筑,地下两层汽车库,用地面积约257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745.76平方米(其中地上25857.76平方米,地下25888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45202.1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扩建部分建安工程费约26153.03万元。

2.4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争创“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争创“南湖杯”优质工程。

2.6招标范围:大运河文化公园(嘉兴段)建设项目二期——梅湾街改扩建(扩建工程)施工,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含桩基和基坑围护、人防工程)、安装工程、幕墙、电气工程、智能化、消防及暖通、给排水、室外附属工程、绿化景观及亮化工程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企业资质有效期核定按照2023年12月29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工作提示”执行;

3.2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工程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类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施工许可证,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明确的时间为准。)

注:公共建筑仅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含住宅、商住楼、工业项目。如项目名称为诸如**地块项目等无法判定是否为公共建筑的,须同时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规划许可证或其附件或土地证(不动产证丿或规划条件或土地出让合同,用以证明其公共建筑性质。

3.3申请人对应资质应在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止打印的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动态核查结果资质类别及等级与招标要求相一致。)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拟派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的规定,本工程不得少于3人;

3.6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7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0上述3.6-3.8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申请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2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2 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 12 家,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0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请登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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