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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疾控中心消防管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乌市疾控中心消防管道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为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疾控中心。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安装直径100镀锌管80米,更换室外DN100消火栓2套,挖沟槽22米,破沥青路面17.6米,破水泥路面22米,新增600x600窖井1座,钻DN110墙洞6个,原管封堵拆除4处,室内消火栓连接4处等。工程投资约4.5万元。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含消防设施拆除、更换、维修、安装及破坏路面、绿化修复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投标人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3.4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 2024年4月10日(08:30-11:30和14:0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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