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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銮文体中心及文化广场(设计“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銮文体中心及文化广场(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 年第三十五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0]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马銮湾新城中片区,西柯路北侧,环湖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13986平方米,其中:文体中心用地面积9362平方米、文化广场用地面积4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3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街道级文化中心、街道级体育中心、社区图书馆、市民文化广场、地下一层停车场、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等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14664.0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1661.86(已扣除基坑支护工程 480 万元)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323.51 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深度达到可编制预算文件的基础要求)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满足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含钢结构、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含二次深化设计、建筑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 );安装工程(含智能化工程、三网合一、抗震支架专项设计 );室外工程(含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及管线迁改、室外综合管网、室外运动场、绿化景观及效果图、海绵城市设计、大门、围墙、夜景照明 );正式用电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电气、设备、绿色建筑设计、配电室(土建部分)、地下停车库标识系统、人防工程;日照分析、防洪防涝、三维建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及咨询;第三方消防审查;后评价报告 的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②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开展前设计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满足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含钢结构、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含二次深化设计、建筑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 );安装工程(含智能化工程、三网合一、抗震支架专项设计 );室外工程(含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及管线迁改、室外综合管网、室外运动场、绿化景观及效果图、海绵城市设计、大门、围墙、夜景照明 );正式用电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电气、设备、绿色建筑设计、配电室(土建部分)、地下停车库标识系统、人防工程;日照分析、防洪防涝、三维建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及咨询;第三方消防审查、节能专篇、构造柱平面布置图、外墙内保温平面布置图、后评价报告,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30 至 2024-04-19 ,每天上午 09时00 分 00秒 至 12时00 分00 秒 ,下午 14 时 30分00 秒 至 17 时 30分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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