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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山林绿化管护(泉山、泰山、凤凰山)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JZB-G2024-0055 项目名称:山林绿化管护(泉山、泰山、凤凰山) 预算金额:5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泉山、泰山、凤凰山等山林管护面积约5430亩,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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