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硕集社区阳河村土方占补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硕集社区阳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阳河村五组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硕集社区阳河村土方占补工程,主要内容为项目区域内的坑塘土方回填等,土方量约为9000立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15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硕集社区阳河村土方占补工程 |
阜宁县硕集社区阳河村土方占补工程,主要内容为项目区域内的坑塘土方回填等,土方量约为9000立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截止时间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 2024年04月07日8:30至2024年04月11日17:30
4.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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