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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
1-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手持式挥发性气体分析仪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1年

合同包2(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热成像仪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
2-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微风风速仪 10(部)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

合同包2(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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