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菏泽分行驾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请登录)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根据省行业务用车配置数量,全辖需招聘驾驶服务人员28人,以满足我行业务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一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188.3360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提供车辆驾驶服务或劳务外包服务或后勤保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车辆管理、运营、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抵御风险的能力;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保,能够负责驾驶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及福利发放;
3、能出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请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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