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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鹤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染料厂小总体鹤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染料厂小总体鹤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鹤管6套,详见技术附件

2.3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火车鹤管技术方案》

2.4质保期:12个月,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体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火车鹤管技术方案》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染料厂现场

2.7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含税价格)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指导费、数字化交付费用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总合同价款的0%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厂化预制管段),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1)、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不少于1套介质为纯苯的火车化苯卸苯鹤管且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成功在用业绩。

(2)、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关键词语,需提供相关技术协议或其它证明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介质、规格、数量、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4、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5.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其他: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7 18:00:00至2024-04-1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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