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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小白河防洪排涝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安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小白河安平县段13KM及小白河西支17.77KM实施混凝土护砌;拆除重建北郭村西桥、徘徊村西桥、小白庄村桥3座桥梁,新建秦王庒桥1座,新建中作村涵洞、南两合涵洞2座,收集资料出具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
2.2招标范围:收集资料出具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为 设计 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8:30至2024-01-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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