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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体育中心及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馆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106-04-01-335157
投资项目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及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馆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及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馆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天河体育中心及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馆周边区域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周边与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四、项目改造路线长度约10.91千米,并重点打造江月路-广州大道门户与华观路与黄埔区交界门户节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片区1、广州东站段改造长度约1.92千米,改造面积约2860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青少年竞技体校西门、体育学院南门入口围墙改造、体育学院绿化及铺装改造2500平方米,林和西路改造1.17千米、林乐路改造175米、中水大厦立面外包美化26109.6平方米。2、体育中心段改造长度约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机非分隔栏。3、天河路商圈段改造长度约为2.5千米,改造面积约3024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优化道路交叉口2处,天河城大街、正佳大街一体化设计5620.9平方米、提升慢行空间16470平方米、建设口袋公园3751平方米。并升级配套的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照明及给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4、广和路综合提升约440米,改造面积约44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品质提升以及全域的基本功能维护与提升。(二)华南农业大学周边片区包括五山路、岳洲路、紫荆路及华农新建体育馆南侧跨线桥。1、五山路改造长度2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人行道3130平方米,提升道路绿化14764.6平方米、提升围墙246米、提升隧道节点1处、桥下空间、跨线桥1处,并升级配套的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照明及给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2、岳洲路改造长度约0.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2446平方米,提升道路绿化围墙190米,并升级配套的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照明及给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3、紫荆路改造长度约0.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人行道铺装923.4平方米。4、新建体育馆南侧跨线桥改造长度约0.2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装、桥体翻新、路面翻新。(三)广州大道-江月路改造面积约2300平方米;华观路与黄埔区交界节点改造面积约705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79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805万元,预备费约587万元。
招标内容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包括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工程勘察: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工程测量、建(构)筑物平立面测绘、管线探测、现状路面病害调查等,工程测量、建(构)筑物平立面测绘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管线探测范围、现状路面病害调查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工程设计: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如有),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3)工程施工: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居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保修、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险等);包特殊跨越安全评估(涉高铁、地铁、高速公路、高压线、燃气等,如有)且费用由承包人从建安工程费中统筹考虑,发包人不另外费用补偿。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工期(交货期) 合同总工期:328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770.85100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3施工资质(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注: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4月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9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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