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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南溪南村村落振兴工程-乡村振兴“黄山样板”南溪南之夜项目(EPCO)[公告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溪区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南溪南村村落振兴工程-乡村振兴“黄山样板”南溪南之夜项目(EPCO)已由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备案表(2211-341002-04-05-56595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山市幸福篁南集体经济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山市幸福篁南集体经济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屯溪区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南溪南村村落振兴工程-乡村振兴“黄山样板”南溪南之夜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HJAGC2024G061;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南溪南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由2栋民房等组成,包括民宿、餐饮店、饮品店、景观提升等工程,总投资407.84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2栋民房等,包括民宿、餐饮店、饮品店、景观提升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等全部内容,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设计: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出图、图纸审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等;(2)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后续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3)项目范围内的运营维护及经营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设备材料: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4)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营;

2.9合同估算价:(1)设计费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工程设计费6.8万元(从深化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并协助业主完成图审),固定总价报价,不得调整。

(2)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为92%,不得高于工程建安费用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运营费:中标后,运营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缴纳运营保证金,并确保运营单位每月10日前按营业收入的10%向招标人支付收益分红;首年度总营收低于37万元时,按照37万元作为基数计提(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2.10项目性质:EPCO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项目中标后施工图预算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的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运营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运营管理能力,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能力。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担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其他: /

3.4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即明确设计、施工、运营三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4)招标公告 3.4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8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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