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立项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2024-2025年鄯善、吐鲁番、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境监测、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内容,协助管理区完成评审,取得予以通过的验收意见。如需备案,配合管理区取得地方政府备案文件或核查意见,完成公示后填报国家验收信息平台相关内容。
2.2服务地点:标段一:三塘湖采油管理区。标段二:吐哈油田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标段三:吐鲁番采油管理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境监测、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内容,协助管理区完成评审,取得予以通过的验收意见。如需备案,配合管理区取得地方政府备案文件或核查意见,完成公示后填报国家验收信息平台相关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2024-2025年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标段二:2024-2025年鄯善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标段三:2024-2025年吐鲁番采油管理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实缴资本:实缴资本100万元及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年度报告截图或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经工商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信息证明为准,事业单位以开办资金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竣工环保验收业绩。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至少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至少2名,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社保证明材料及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监测资格证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吐哈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或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准入过期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9日23:30:00至2024年04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4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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