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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五小工程运行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8001JH096

2.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五小工程运行

3.预算金额:75.00万元

4.最高限价:75.00万元

5.采购需求: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五小工程运行项目内容为食堂、健身房、洗衣房、图书室、理发室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60%及以上),大型企业不可参与本项目磋商。本项目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是中型企业的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磋商,中型企业必须将本项目成交金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若“分包意向协议”中没有体现将获得本项目的成交金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的,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磋商的,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与中型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凭证,备案凭证备案事项的服务范围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0日00:00至2024年4月16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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