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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农产品(食品)加工产业园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庆云县农产品(食品)加工产业园10kV配电工程已由庆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庆裕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YGC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庆云县祥云大道以东、和美食品公司以北。

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高压电缆顶管施工(含管材)、高压电缆埋管施工(含管材、电缆沟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垫层及包封)、高压电缆敷设(含辅材、电缆试验)、高压电缆井等。2、箱式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的安装调试等。3、低压电缆埋管施工(含管材、电缆沟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垫层及包封)、低压电缆敷设(含辅材、电缆试验)、低压电缆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6336083.18元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鲁政办〔2014〕122号文件有关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①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④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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