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tcc
项目名称:天长市内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蓄池、截流井、一体化泵站基坑监测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206.08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监测内容包含监测基准点布设、围护桩水平位移与沉降监测点布设、深层水平位移(测斜) 监测点布设、管线及道路地表监测点布设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0天完成红草湖南园调蓄池基坑、中园调蓄池基坑监测,45天完成一体化泵站基坑、天长内城河截流井基坑监测,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成果文件报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 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且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岩土工程类或勘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8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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