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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漠河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伦旗漠河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通辽市库伦旗漠河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建【2023】27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成果已按有关规定公开,项目业主为库伦旗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通辽市库伦旗

2、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漠河沟水库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六家子镇境内、柳河流域养畜牧河上游,控制流域面积135km2,主要工程由拦河主坝、副坝、泄洪闸、引水涵洞等组成。水库是以灌溉、生态保护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于1966年动工修建,1968年投入运行,原设计水库校核水位365.74m,总库容1508万m3,2005年进行除险加固工作,加固后,水库校核水位368m,总库容1348万m3。水库总库容1387.60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大坝、泄洪闸和引水涵洞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2、工程规模:

水库总库容1387.60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大坝、泄洪闸和引水涵洞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3、工程布局:

工程总布置。拆除重建主坝及2#副坝部分坝段防浪墙900米;修复上游坝坡坡脚浆砌石齿墙100米;主坝桩号0+000~0+565坝段下游新建框格混凝土护坡;在下游坝坡高程360.00米、350.00米处新建混凝土马道;主坝下游每50.00米设一纵向排水沟;主坝桩号0+565~0+620、2#副坝桩号0+000~0+090坝段下游新建碎石护坡和贴坡排水;主坝新建防渗墙布置在桩号0+000~0+620段;1#副坝加高培厚位于桩号0+000~0+950段,2#副坝加高培厚位于桩号1+100~1+320段,3#副坝加高培厚位于桩号0+750~0+900段;1#副坝、2#副坝、3#副坝坝顶新建路面长2890米;副坝上游新建碎石护坡;在原位拆除重建左岸、右岸引水涵洞启闭机室和人行桥;对泄洪闸混凝土剥蚀和碳化严重的部位进行加固;泄洪闸下游消力池段增设安全防护围栏长200米;泄洪渠清淤长度600米;在现状安全监测的基础上增设安全监测设施。

2.4、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及项目监理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71日历天(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达到合格(或以上),力争各级优质工程奖等荣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各标段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标段:

1、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6、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及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截止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9、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以及《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住建发〔2020〕1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投标人,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公示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以及“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为准;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于投标单位)资格和水利专业高级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3、拟派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于投标单位)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名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4、拟派本工程监理员需具备岗位基本能力和工作经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数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实际工作需求;

5、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所有人员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单位应保证拟投入人员无在建项目,且如若中标后,拟投入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项目任职;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均需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年起提供);

7、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8、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0、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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