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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分公司五常街道西溪豪园智慧安防小区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公告
日期:2024-04-09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合作内容

1.1合作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服务等,具体清单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项目预算为23.84万元(含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3.84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16.76万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7.08万元(含税),竞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竞选文件将被否决。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伙伴选择人和代理机构。

2.2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选。

2.3本次合作伙伴选择接受代理商竞选。竞选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主要竞选产品原厂出具的证明函。

注:主要竞选产品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5竞选人应承诺成为合作伙伴后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合作伙伴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竞选人及其竞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1)   法律法规、合作伙伴选择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竞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竞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选择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选人,其竞选将被否决。

4.选择文件获取

***选择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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