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VGBVRC-F1001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1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三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
1年 |
最高限价:15.6万元 |
备注 |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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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