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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长约431m,红线宽度为18m,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管线迁改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对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常规材料、管材、井盖、路基、路面、排水、电气、交通设施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成果文件。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4-10 09:00至2024-04-12 18:00
6 报价方式: 浮动报价 控制价571943.51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30.0%,即400360.46元
7 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价依据内窥检测:深圳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其他检测: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文)与《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进行计费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最高限价57.194351万元,按照现场实际检测数量及次数,需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确认,最终结算以区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且不得超过本工程项目概算批复的工程检测费总金额(如有)。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 (1)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具备地基基础等相应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及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且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之一资质: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以及在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具备相应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机构资质)以及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gleb@szgm.gov.cn 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请登录) 联系电话: (请登录)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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