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东欣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东欣水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药剂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预计全年采购量(吨) |
1 | 乙酸钠(液体) | 20%有效含量 |
1、乙酸钠的质量分数≥20% |
800(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
2.2 采购规模:年供货量暂估800吨(以实际为准),年供货额约80万元。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总供货期为1年;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每批次供货量约30吨,具体供货次数、每批次供货量及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招标人化验室出具的样品检测结果和采购合同相关约定,并满足招标人现场技术要求,如有冲突者,以较高标准要求解释顺序优先。
2.6 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以每批次交货日期为起始日期)。
2.7 招标范围:乙酸钠药剂的采购、供应、运输、检测、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 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药剂的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1.2 销售代理商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所投药剂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年供货量达4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用液态乙酸钠(乙酸钠的质量分数≥20%)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如业绩指标在上述文件中无法反映的,须同时提供买方出具的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加盖买方公章)。
3.1.4 投标的乙酸钠药剂样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招标人化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能力,有满足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
3.1.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3.1.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8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1.5、3.1.6、3.1.7、3.1.8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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