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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壁头河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白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壁头河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已由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用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治市老顶山沖沟及壁头河(老顶山至漳泽湖)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6+097,终点桩号 K14+726(长北干线桥上游浆砌石防护处),工程实际实施长度为 8.629km。壁头河河道段长10.72km,为桩号K6+640~K14+726,其中桩号 K6+640~K10+560 为新开挖段,长3.92km,K10+560~K14+726 段范围内现状河道清淤,长6.8km。

工程主要包括壁头河开挖防护、堤防填筑、堤防岸坡防护、新建过水箱涵、现状河道清淤、绿化、机电等内容;工程整治范围内壁头河,填筑堤防1.485km,河道防护2.102km,新建箱涵9 处,现状河道清淤6.8km。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BH-01

白灰

≥75%

18000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翟店工业园事业服务园区(长治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乔树伟13881154895

BH-01

白灰

≥75%

2100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商拥有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物资名称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其它

白灰

生产商拥有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设备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

请于2024年04月09日8时~2024年04月1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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