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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政务云二期视频图像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政务云二期视频图像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第二次)】,本次采用自购方式, 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比选范围包括视频图像智能分析平台的供货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1

产品编码:CP10003

产品品类:DPI数据汇聚分析平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政务云二期视频图像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第二次)

详见比选文件

1.3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848185.84元(不含税)。

1.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工作。

1.5    免费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5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且质保期内的服务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6    交货地点:镇江市(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7    货物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1848185.84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7.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7.2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00:00:00至2024年04月13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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