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8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台州分公司2024-2025年全市支局所(含部分县市局)变配电设备改造工程施工变配电设备改造工程施工(含外市电引入、变配电设备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完成设计文件中应由参选人承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安装、测试以及相关缆线布放等施工服务,直至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上电。负责包括供电局接洽、办理手续、过程协调等。
1.3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结算时根据实际进度发生量进行结算。
1.4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经比选人与中选人双方协商可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5 ★工期要求:以实际订单项目要求工期为准。
1.6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7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8 ★单项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保修期自签署安装工程终验合格单第二日起算。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10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选份额。
1.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最高参选折扣系数为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预算造价基础上报参选折扣系数,最高参选折扣系数为9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参选人同时具备下列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1)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综合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参选人须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参选人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1.6 参选人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以下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参选截止时间前近4个月内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
1)企业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少于1人,且具有注册在参选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近两年(自2022年04月2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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