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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顺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苏电产业科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滨江商务区,地块东临规划道路,西接江边路,南至建宁路,北到天祥里(规划道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用地面积为9059.7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93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15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7800平方米。规划建设两栋高层建筑,其中南楼幕墙高度151.75米,共32层,北楼幕墙高度100.05米,共22层。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约158800万元,其中征地费288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4350 万元(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工程施工工期为1650日历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服务涵盖的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本次项目设计工作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燃气等衔接设施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及所有专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专业设计,人防专项、钢结构、装饰装修、幕墙、室外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绿色建筑、装配式、基坑支护、厨房专项设计、海绵城市、道路场地铺装、管线综合、太阳能热水(如有)、太阳能光伏发电(如有)、雨水回收利用(如有)、市政配套、电力专项设计(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含气体灭火)、BIM咨询、泛光照明、标识系统、抗震设计等。

?工程监理:依据咨询服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施工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档案资料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建设项目相关方的关系进行有效协调,履行委托人赋予的合同义务。

?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统筹管理、项目报批管理、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总进度计划管理、工程质量体系管理、安全生产体系管理、信息管理等。

?其他:(?工程勘察及相关检测(检测包括基坑监测、过江隧道本体施工安全监测、沉降观测、桩基检测(含试桩试验)、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材料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 工程设计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总监无在监工程;

? 项目管理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 其他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岩土。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勘察);

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內的。

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单项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全过程咨询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且为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且为工程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工程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且为工程监理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项目管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且为项目管理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项目管理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且为工程勘察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工程勘察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发生重大工程咨询服务质量问题(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7)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资质未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两项中的一项。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两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其它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

1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10分

商务部分

90分

项目负责人:7 分

咨询机构其他人员:25 分

投标报价:51 分

业绩:3 分

信誉、信用:4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K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 值=98%。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10 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

1分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等进行评审。

(优:1 分;良:0.9 分;中:0.8 分;差:0.7 分;无:0分)

工程设计

4分

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尤其是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根据鸟瞰图、效果图对本项目与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等的关联情况进行评比,比较效果优劣、完成的质量与深度。设计方案须至少包含1张彩色总平面图,1张彩色鸟瞰图、3张彩色人视效果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否则此项不得分。)(不超过200页,无或不满足页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工程监理

1分

对工程监理工作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尤其是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不超过200页,无或不满足页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项目管理

1分

对项目管理工程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尤其是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不超过200页,无或不满足页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工程勘察

1分

对工程勘察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尤其是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不超过200页,无或不满足页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工程监测、工程检测

1分

对工程监测、工程检测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尤其是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不超过200页,无或不满足页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

1分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32分

项目总负责人

7分

①项目总负责人职称(2分):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②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5分):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任一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获得年限满 20年(含)及以上的得 5 分,满 15 年(含)及以上不足 20 年的得 3 分,满 10 年(含)及以上不足 15 年的得 2 分,10 年以下的得 1 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

25分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5分)

①工程设计负责人情况(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25 分。

②工程勘察负责人情况(1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 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25 分。

③项目管理负责人情况(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④工程监理负责人情况(2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2、项目组各专业成员(20分)

①工程设计专业人员(10分)

A、建筑专业人员6人(1.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075分/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15分/人。

B、结构专业人员6人(1.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075分/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15分/人。

C、给水排水专业人员3人(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4分/人。

D、电气专业人员3人(1.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0.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4分/人。

E、暖通专业人员3人(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的得0.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4分/人。

F、防护专业人员3人(1.5分):具有一级防护工程师的得0.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4分/人。

G、装饰专业人员1人(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装饰装修专业类高级职称的加0.25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5分。

②监理组人员(10分)

A.土建类专业(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民建)监理工程师2名(2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人。

B.结构类专业(结构工程、结构力学)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C.钢结构或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D.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E.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F.地质或岩土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G.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H.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

I.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1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

注:以上监理组人员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备注:

(1)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同一证书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2)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各专业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提供不得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报价评分

51分

投标报价评审

51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业绩评分标准

3分

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3分

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3分):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其中2项,否则不予认定),每个得1.5分,共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建筑面积、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荣誉、信用

4分

企业荣誉、信用

4分

(1)信用等级评价(1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学会)颁发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或国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1分;省级或国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0.5分;省级或国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25分。本项限评1个,满分1分。

(2)其他1(1分):投标人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0.5分,为国家级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1分。

(3)其他2(2分):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国优工程奖项荣誉的:有一个鲁班奖项的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若为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以上符合资料均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4 年 5 月 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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