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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无功补偿装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中压电容补偿装置框架公开招标(WZ20240430-2935-367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功补偿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无功补偿装置 1.00 包1-无功补偿装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8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级及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9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的投标,不接受有上下级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

3.1.10 投标产品商业运行经验:投标商应满足开标一览表的要求并在国内有2年以上的成熟应用业绩,投标时提供标的物2022年之前的应用业绩证明至少一份 (投标产品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买方单位应用业绩运行证明)。

3.1.11 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须的检测机构为电力工业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力电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科院)、机械工业电工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同等档次检测机构。

3.1.12 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产品与投标物资电压等级 10(6)kV 一致、试验项目完整不缺项,容量允许以大代小。按照规范要求试验项目必须含:外观检查、电容测量、电感(电抗)测量、耐电压试验(工频耐电压试验、辅助回路耐压试验、冲击耐电压试验)、投切试验、内部故障保护试验、防护等级检验、温升试验、放电试验共九项。

3.1.1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指截止到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满三年)在中国大陆境内10(6)kV电容器成套柜单套容量不小于3000kvar合同1份,或不低于 100 万元的合同至少 1 份,框架合同允许累计,提供清晰合同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4 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有1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

3.1.15 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有5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

3.1.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0日 17:30时至2024年4月1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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