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mgcg202404-011
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9100000.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不低于12%
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负责供应基础输液类药品的企业,输液类等药品采购需求: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规格:100ml/250ml/500ml,包材需为软袋双阀或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以及部分其他药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产品专业性较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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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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