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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濮阳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EPC+O模式)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濮阳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EPC+O模式)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招标人为濮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濮阳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EPC+O模式);

2.2、项目编号:HXJD-PY-20240329;

2.3、建设地址:濮阳县境内;

2.4、项目概况:招标亩数5万亩;其中:涉及鲁河镇、文留镇、柳屯镇、子岸镇共4个镇38个行政村;

2.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经营总承包(EPC+O);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①本项目测绘、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预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②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③运营、管护;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年;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标准: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经营总承包(EPC+O):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运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连续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连续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1.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连续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1.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 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1.6、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4 家(含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2、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外地市担任建设工程项目,为本单位职工,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连续缴纳近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2.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 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2.3、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请登录)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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