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1、本项目2024年3月21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以随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修改为:25886598.91元,(大写:贰仟伍佰捌拾捌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玖角壹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为:733489.34 元,(大写:柒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玖元叁角肆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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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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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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