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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及笋溪河中山场镇拓展区段河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收藏项目

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及笋溪河中山场镇拓展区段河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283号(项目代码:2304-500116-04-01-4097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统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笋溪河中山场镇拓展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286号(项目代码:2101-500116-04-01-9935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统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及笋溪河中山场镇拓展区段河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打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永兴镇,治理河道中心线长7.05km,上游起于永兴镇派出所人行桥,下游止于螺蛳滩人行桥堰。左岸堤脚控制线长7.2km,右岸堤脚控制线长7.13km,主要由堤防护岸工程和河道疏浚工程组成,其中新建护岸长14.33km,植物护坡防护5.84万㎡,清淤疏浚长7.05km。

(2)笋溪河中山场镇拓展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中山镇,治理河段总长5.08km,由清淤工程、堤防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和蓄水建筑物工程组成。其中:清淤段长度5.08km,清淤平均宽度16.8m,平均深度0.2m;新建堤防段堤脚线总长度2676m,堤型为格宾笼镇脚+碾压土石生态斜坡体;新建穿堤建筑物8座,共计长度307.5m,采用砼明渠型式;新建蓄水建筑物1座,采用钢坝型式,正常蓄水位225.0m。干流笋溪河治理全长5.08km,支流复兴河治理长185m。干流左岸堤脚控制线长5113.4m,右岸堤脚控制线长5071.0m;复兴河支沟左岸堤脚控制线长177.14m,右岸堤脚控制线长168.81m。共计长度10530.4m。本河段穿堤建筑物工程共计8座,均为排洪明渠。本河段新建拦河建筑物1座,采用1扇钢坝挡水。本河段布置2座亲水平台。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总投资估算金额7351.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总合同估算金额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施工部分: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岸坡整治、清淤工程、堤防工程及护岸护坡等以及工程总承包(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EPC)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并提供相应设施设备的维修操作手册。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3招标人应于2024-04-18 18: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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