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次氯酸钠溶液(≥10%)约4143吨、次氯酸钠溶液(4.5%-5%)约416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计划供货期:
(1)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比选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2)合同供货期内,根据比选人实际使用情况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比选人发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卸至指定容器内。
2.3交货地点:
2.3.1第三再生水厂: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2.3.2第四再生水厂: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南三路91号
2.3.3第五再生水厂: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2.3.4第六再生水厂: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办高洪社区五组
2.3.5第七再生水厂(一、二期):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四组
2.3.6第八再生水厂: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万家湾村11组
2.3.7高新西区第二污水厂: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园街道回龙村2、3、8社
2.3.8洗瓦堰再生水厂: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祝国寺公交站旁
2.3.9骑龙净水厂:成都市高新区桂溪街道临江村3组(原复兴村3、6社)、临江村10组
2.3.10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王贾路三胜停车
2.4标段划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所投次氯酸钠的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且次氯酸钠生产规模不少于1.5万吨/年)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含次氯酸钠);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次氯酸钠供货业绩;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比选
(1)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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