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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原料分厂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封闭管理项目配套除尘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原料分厂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 (PM10)封闭管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305-150304-07-02-147222,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配套除尘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原料分厂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 (PM10)封闭管理项目配套除尘器

2.2 招标编号:ZS-QCYH-H-2024-3007

202404106

2.3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地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原料分厂。

2.5 招标范围: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 (PM10)封闭管理项目除尘器两台(石灰石料棚内一台,兰炭料棚内一台)。除尘器内容包括布袋除尘器、除尘风机(含电机)、配套管道及阀门、PLC控制系统、变频柜、变频器、爬梯护栏、气力输灰、除尘器电缆、桥架等,以上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2.6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交货,施工期为货到60天内。

2.7 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和相关国际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清晰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除尘器供货带安装完工业绩至少2份。(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清晰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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