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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干燥带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11 收藏项目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干燥带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干燥带采购,项目业主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采用两段式热干化工艺,带式干燥机是第二段干化工序的核心设备。中心配有三套带式干燥机,每套干燥机分别设有上、下两层高温干燥带,干燥带长34.85米,宽1.8米;每套干燥带后端配有一条低温冷却带,与干燥带组成一套完整的带式干燥系统。为保障生产稳定运行,需采购五条干燥带及二条低温冷却带备用。

2.2 采购数量及型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材质

性能参数

数量

1

干燥带

进口耐高温耐磨尼龙

1、34850(±10)×1800mm,厚度≤2.9mm;

2、单位重量≥4300g/米;

3、允力强度:横向强度≥48000n,纵向强度≥57000n;

4、耐腐蚀性与酸碱:强腐蚀酸碱;

5、干燥允风量:≥351300立方米;

6、接口处理:隐形防磨接口;

7、输送带边缘作平行特定强化耐温防磨;

8、后处理:带身整体浸渍特定防腐蚀液处理≥72H;

9、带体承受温度:≥250℃。

5条

2

冷却带

进口耐高温耐磨尼龙

1.37000(±10)x1180mm,厚度≤2.4mm

2.重量≥3200g/米

3.允力强度:横向≥11950n,纵向≥9800n

4.耐腐蚀:强腐蚀酸碱

5.干燥允风量:≥250920m?

6.接口处理:防腐高温耐磨接口

7.平行特定强化耐温防磨

8.后处理:带身整体浸渍特定防腐液处理≥72H

9.带体承受温值:≥230℃

2条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中心。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

2.5 质保期:设备到货验收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含本项目所需类型的污水/污泥企业高温干燥机干燥带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盖有直接使用单位鲜章的用户使用合格相关证明(提供用户使用合格相关证明,并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用户使用合格相关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招标或比选公告详细信息、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使用设备类型)。

3.3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须符合比选文件各项参数要求,且适配比选人设备生产运行需求,如因产品各参数不符或不匹配设备造成比选人生产停产或其他损失,投标人需按质量承诺书进行对应赔付。同时投标人应提供质量承诺书,承诺若因带子质量原因造成比选人停产,须免费对货物进行拆除、更换及安装,拆除、更换及安装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还须承诺若因带子质量原因造成比选人停产,按停产损失对比选人进行赔付,停产损失=停产前一自然日24小时本生产线时均处理量(吨)*停产时间(h)*650元。(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质保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技术支持,根据现场需求,接到比选人通知后,中标人技术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在评标、公示或合同签订过程中,比选人有权核验相关资料原件。如经核验有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中标资格。比选人有权按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4月11日起(请登录)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扫二维码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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