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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商品样品检测项目第二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1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商品样品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夏财采磋-2024-19
2、项目名称: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商品样品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最高限价:4765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14002441D07658001001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商品样品检测项目第二标段(二次)第一标段(包) 476500 476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185号
(2)采购内容:食品安全抽检910批次,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要求。
(3)项目地点:夏邑县境内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服务期限:1年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3.3、信誉要求: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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