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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公立医疗机构医责险、财产险项目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4-CXBX-C2024-0004

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公立医疗机构医责险、财产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955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1.9556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了更好的承担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医患关系,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接受钟楼区13家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组织对钟楼区13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险项目进行采购,保费由各医疗机构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

 

3年,2024年01月21日零时——2027年01月20日二十四时(分年度出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常州市开展保险业务、在常州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3日 至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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