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9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5.91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对经开区立德道(高浪路至清源路)、清源路(信成道至龚巷变)、瑞景道(清源路至大通路)、信成道(高浪路至清源路)等,总长约28.3公里综合管廊进行巡查养护服务,包含人员值守、巡视、检查、检测及应急抢险等。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部门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由法定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如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且2021年(含)之前未列入中国会计师协会黑名单里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娟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371623239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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