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预算 |
中标人 数量 |
供货期 |
1 |
饭堂食材:肉类、蔬果类、粮油、副食、杂货类等 |
¥25万元 |
2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第1中标人、第2中标人按单月、双月轮流供货。 |
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第1中标人、第2中标人按单月、双月轮流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6)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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