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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蔬香粮源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李鹊镇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村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3 收藏项目
一、招标工程概况:招标人名称###县李鹊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县李鹊镇人民政府驻地**名称:山东浩锐工****公司**地址###县北高商业楼1-3工程名称###县蔬香粮源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李鹊镇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村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县蔬香粮源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李鹊镇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村内环境提升工程,主要###路面********万平方米、围栏2300米、坑塘整治等,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总工期:103日历天。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地点###县李鹊镇境内。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约100立方米。二、项目招标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委托**料。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网上****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3年4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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