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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城中科院软件园3号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与楝城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山水城中科院软件园3号院进行改造,涉及面积约25105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办公用房功能性设施改造、独立消防系统改造、生活水主干管改造、室外中央庭院改造、铝合金外窗改造、外墙翻新改造、屋面防水改造等。 2.1.3 合同估算价:65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9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包括建筑装修、安装(含水、电)、消防、暖通、加固工程、智能化工程、供电工程(变电所) 、电梯、室外泛光照明工程、拆除、外立面改造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

自2022/04/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4/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1/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7:00 至2024年04月22日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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