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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港高速公路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邯港高速公路(沧州段)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天佑京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京沪铁路K321+061.7,京沪高铁K267+226.85m
建设规模:⑴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在京沪铁路K321+061.7处以72.2°交角上跨铁路。孔跨布置为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2×67m转体T构,分幅设计。17#主墩承台边至铁路线路中心线最小距离为24m,16#桥墩墩柱边缘至线路中心20.94m。跨线孔为67mT构,转体法施工。梁底至轨面最小距高为10.42m。⑵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左幅U槽在京沪高速铁路沧德特大桥1683-1684号墩之间(京沪高铁K267+226.85m)以65.24°交角,右幅U槽在京沪高速铁路沧德特大桥1684-1685号墩之间(京沪高铁K267+245.29m)以65.78°交角,分幅下穿铁路。U型槽左右幅全宽均为13.25m,长度均为90m,其中左幅U型槽按(20+30+20+20)m,右幅U型槽按(3×30)m分段设置。U槽采用隔离桩防护,明挖现浇法施工。U槽结构边缘距离高铁墩身最小距离6.21m,距离高铁承台基础最小距离3.67m。路侧排水沟距离高铁承台最小距离2.56m。运营阶段桥下最小净空高度5.54m(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梁厂、既有线设备迁改、行车干扰增加费)。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临时占地费)。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保险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G-1,
计划工期:3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
2.2.1SG-1,工程数量为: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里程/范围:京沪铁路K321+061.7,京沪高铁K267+226.85m。
2.3 其他说明:建设规模内容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SG-1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2)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电务电气化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电务电气化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上跨和下穿铁路的施工承包项目业绩各一项(同一项目同时具备上跨和下穿提供一项业绩即可。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3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一项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上跨和下穿铁路的施工承包项目业绩各一项(同一项目同时具备上跨和下穿提供一项业绩即可。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根据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应符合特定资格;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5)其他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 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②、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7000万元。在近3年(2020年-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60000万元。③、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4年04月16日 14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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