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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收藏项目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已由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招标人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扩建5479.68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
建设地址:忻州市顿村,二广高速以西,顿奇线以北。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扩建5479.68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留置场所留置房间需增加至40间。现有留置房间31间,需扩建9间留置房间并配套相关辅助用房,以及同步进行信息化改造。留置综合管理区连廊西北角、西南角扩建6间房(含留置房间和机房),在目标楼东侧扩建2层,一层设置5间留置房,二层做功能用房,辅助用房南侧新增配套用房,在餐厅楼南侧新建一栋餐厅宿舍楼(一层为餐厅,二至六层为看护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宿舍)及其他附属基础配套设施。
投资额:工程总投资4107.1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
3.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
获取时间:2024-04-16 00:00--2024-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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