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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某单位(喀什)某单位葡萄长廊新建项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葡萄长廊新建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喀什某单位葡萄长廊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绿化管道拆除、安装,条形石座凳、葡萄长廊)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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