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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屋面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中交地产(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屋面保温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天津市红桥区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2021年5月15日,中交三公局与中交地产联合竞拍取得天津市红桥区“津红双(挂)2021-0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并由红桥项目负责施工总承包,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津红双(挂)2021-017地块项目,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双环路与龙泉道交口西南侧,东至双环路,南至佳宁道,西至佳宁里,北至龙泉道。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2.2 招标内容:屋面保温材料,具体信息详见附表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或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许可经营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安全材料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运行证书或用户证明,证明资料中应清晰体现合同范围、建设规模等内容;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及较强的资金能力;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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