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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营销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TCZX2024-SX-G-041101

2. 项目名称: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营销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4.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5. 采购需求:包括且不限于:1.房地产营销管理平台服务采购,包含软件实施、安装、调试、培训和服务。2.提供的软件必须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包含自主拥有参加投标软件的程序源代码或经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的软件拥有销售和服务的权利。3.提供的软件采用主流的、稳定的.net或J2EE技术及开发平台,软件架构于Windows或UNIX操作软件,B/S架构,基于网络开发技术,数据库支持大量数据的存储。4.在产品实施和应用过程中能够提供专业房地产行业管理顾问和管理咨询服务。保证软件与业务深度结合,从而为软件成功落地和管理提升提供保障(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整体建设及上线运行,期间完成系统安装、实施搭建、组织人员培训、系统运行良好无重大问题即组织项目验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 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17:00分(北京时间)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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